简述初任培训的对象、目的与结果的使用。
正确答案: (1)初任培训是指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培训,即经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培训。 (2)初任培训的对象是新录用的在试用期间未上岗的公务员。 (3)初任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4)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帮助新录用公务员正确树立公仆意识,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机关工作性质及运作特点,初步适应机关的工作要求,了解自身的使命和责任,明确担任职务应有的工作态度,熟悉任职的环境和工作行为准则,初步掌握机关工作的一般方法和程序,为顺利进入工作状态做好准备。 (5)初任培训结果的使用。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不合者或者未参加初任培训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录用公务员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是()。
试述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内容。
正确答案: 一、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主要有以下: 1、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的回避是各国回避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2、直系血亲关系。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在法律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有自然血缘联系的亲属,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另一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 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和血亲相等,如荞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这种情况称之为律拟制直系血亲。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在法律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有自然血缘联系的亲属,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另一种是指本来没有自然的或直接 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和血亲相等,如荞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这种情况称之为律拟制直系血亲。 4、近姻亲关系。 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关系。目前,法律对“近姻亲”的范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传统习惯,近姻亲关系应当包括配偶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等。 二、公务员回避的形式 1、公务员回避的形式。 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 2、地域回避。 公务员地域回避,是指担任一定职务的公务员,为了公正履行职务,不得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原籍、成长地等任职。 3、公务回避。 公务回避, 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 遇有法定情形, 避免影响正当履行公务而进行的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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