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徇私枉法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CD 本题考核徇私枉法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之(五)徇私枉法案(第 399 条第 1 款)之( 4),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5)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枉法裁判通常包括,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情形,所以 B 项错误, AD正确。鉴定人不能成为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故C项正确。
关于抢夺罪,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BC 选项 A 说法错误。 凶器是在性质上和用法上足以杀伤他人的器物,凶器必须是用于杀伤他人的器物,与犯罪工具不是等同概念。选项A 中的汽车是犯罪工具,不是用于杀伤他人的凶器。 选项 B 说法错误。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直接夺取他人紧密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要求行为人对物使用暴力, 甲取得财物不是基于对物暴力,而是采用平和手段窃取的,应成立盗窃罪, 不成立抢夺罪。 选项 C说法错误。《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 条第( 2)项规定,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 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据此可知, 选项 C中的甲应该成立抢劫罪,而不是抢夺罪。 选项 D说法正确。毒品也具有经济价值,也属于财物,对其进行抢夺的,也成立抢夺罪。
甲潜入某公安交通管理局会计室盗窃,未能打开保险柜, 却意外发现在该局工作的乙的警官证,随即将该证件拿走。随后,甲到偏僻路段,先后向9 个驾车超速行驶的司机出示警官证,共收取罚款900 元。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乙均为吸毒人员,且关系密切。乙因买不到毒品,多次让甲将自己吸食的毒品转让几克给乙,甲每次均以购买价转让毒品给乙,未从中牟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ABCD 根据刑法理论,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毒品;客观要件——贩卖行为;主观要件——故意;主体——一般主体。其中的“贩卖”是指在境内非法转手倒卖或者销售自行制造的毒品。贩卖毒品罪不是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实行了倒卖和销售的行为,即可以构成该罪,由此A 的说法错误。贩卖毒品罪也不以获利为要件,B 的说法错误。甲以购买价格转让毒品,实际上是倒卖,因此成立贩卖毒品罪,的说法错误。虽然《刑法》没有将吸食毒品规定为犯罪,但是这并不影响甲贩卖毒品罪的成立。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 ABCD.
关于盗窃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C 《刑法》第264 条规定了盗窃罪,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盗窃伪造的货币属于盗窃违禁品的行为,对于此,除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违禁品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所以A 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不当选。《刑法》第280 条规定的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要求盗窃的是真实有效的国家公文、证件和印章,如果是盗窃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则不成立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而只是成立盗窃罪。B 的说法正确,当选。《刑法》第196 条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这里要求盗窃的信用卡是真实有效的信用卡,如果是伪造的信用卡,则盗窃并使用的行为不适用刑法第196 条的规定, C的说法正确,当选。盗窃企业违规制造的枪支,盗窃行为的对象仍然是枪支,仍然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所以D中成立盗窃枪支罪。 D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正确选项是 BC.
甲发现某银行的 ATM机能够存入编号以“ HD”开头的假币, 于是窃取了三张借记卡, 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的方法,共从ATM机内获取 6,000 元人民币。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正确答案: AC 本题考核使用假币罪、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和以假币换取货币罪。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将其冒充真货币在经济交往、日常生活中运用, 使不具备流通性的假币得以充当真币而流通,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甲以假币当真币使用,履行货币职能,构成使用假币罪。另外《刑法》第196条第 3 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故甲构成使用假币罪和盗窃罪,AC正确,排除B.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本案中的甲是普通的公民而非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不满足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主体要件。因此,D项不选。
甲欲去乙的别墅盗窃,担心乙别墅结构复杂难以找到贵重财物,就请熟悉乙家的丙为其标图。甲入室后未使用丙提供的图纸就找到乙价值100 万元的珠宝,即携珠宝逃离现场。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丁某教唆 17 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我们首先分析一下B 选项,肖某的本意是抢夺手机,但是在抢夺后为了抗拒抓捕使用了暴力,将被害人打伤。根据《刑法》第269 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63 条规定的就是抢劫罪,所以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所以B 是正确的。《刑法》第29 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29 条第二款就是所谓的教唆未遂。而本案中, 肖某犯了丁某教唆的抢夺罪,尽管后来肖某的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也不影响丁某教唆的既遂。所以 A是正确的。被教唆人肖某未满18 周岁,所以根据《刑法》第29 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对丁某教唆肖某的行为从中处罚。所以C 是正确的。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有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行为。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只要二人以上就部分犯罪具有共同的行为与共同的故意,便成立共同犯罪。丁某和肖某在抢夺行为中构成共犯。
李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男童,得手后因未找到买主,就产生了自己抚养的想法。在抚养过程中,因男童日夜啼哭,李某便将男童送回家中。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 BCD 李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男童,得手后因未找到买主,就产生了自己抚养的想法。在抚养过程中,因男童日夜啼哭,李某便将男童送回家中。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本题要区分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而拐骗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本案中李某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男童,因此构成拐卖儿童罪。所以A 正确, B 错误,同时 D也错误。根据拐卖儿童罪的定义可以看出,拐卖儿童罪是行为犯,只要实行了拐卖儿童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所以C是错误的。本题要求考生选择错误的选项,所以应选BCD.
甲欲枪杀仇人乙,但早有防备的乙当天穿着防弹背心,甲的子弹刚好打在防弹背心上,乙毫发无损。甲见状一边逃离现场,一边气呼呼地大声说:“我就不信你天天穿防弹背心,看我改天不收拾你!”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BD 本题考核故意杀人罪的中止和未遂的区分。《刑法》第 23 条第 1 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中,甲已经着手实行枪杀行为,但由于乙正好穿着防弹背心,未发生乙死亡的结果,这是由于甲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故A 项错误, B 项正确。甲的行为已经具备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处罚性,成立犯罪。故C项正确, 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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